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5日(周六、周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15:30。
(二)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安局前栋1楼大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纵跳摸高,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考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彻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内容及要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满分为100分。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2、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2、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内容进行,体能测试项目:(1)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2)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中1000(800)米跑项目只测试1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凡体能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应聘资格。因本人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主动说明并及时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合格标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上≤4′25〞,31岁(含)以上≤4′35〞,女子合格标准为≤4′20〞,31岁(含)以上≤4′30〞。纵跳摸高,男子合格标准为≥265厘米;女子合格标准为≥230厘米。
(一)体检人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公安局政治部统一组织,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在体检环节出现身体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考察与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张家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张家界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市公安局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4年。
(一)警务辅警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放月基本工资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