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我们难免为宝玉和黛玉二人的情深缘浅悲情结局而慨叹,抱怨那腐朽的社会、势利的家族、不古的人心。人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其实,细节里更藏着“魔鬼”,细读《红楼梦》,宝玉和黛玉的结局走向早已被曹公暗藏在了字里行间的细节之中。
宝黛初见之时,二人都产生了似曾相识久别重逢的熟悉和惊喜。在此过程中,宝玉先是为黛玉取字“颦颦”,又是因为黛玉无玉而摔自己的通灵宝玉,还强烈要求住在黛玉的碧纱橱外。
从表面看,这都是宝玉的痴性和任性,实际上是曹公首次让宝玉争取“木石前盟”:给女子取字是丈夫的特权,玉摔碎了才能破“金玉良缘”,住在碧纱橱外才能成就“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亲密朝夕。
毋庸置疑,一开始宝玉就是主动的,但是后来曹公让黛玉表现的似乎是“抗拒”的。
掷手串。在为秦氏送葬铁槛寺途中,宝玉遇到前来参与路祭的北静王爷,王爷以御赐的鹡鸰香串作为见面礼赠予宝玉。宝玉一听说黛玉从苏州回来了,便兴冲冲地把这珍贵的手串送给了黛玉,黛玉并不领情,“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它”,还“掷而不取”,意思是避之不及扔在了一旁。
一直以来,我们都觉得此举是表现了黛玉的高洁,从表面上看的确如此。但是单从赠手串这个举动来看,完全是带有定情的意味的。无论是“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的手镯,还是“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的缠臂金,手镯、手串、手链等都被视作爱情信物。如在《甄嬛传》中,果郡王在甄嬛诞下龙凤胎后送的红珊瑚手串,甄嬛随即都带在了手上。黛玉却把这手串信物掷了。
剪香囊。在第十七回中,预备元春省亲的大观园初建成,宝玉随贾政探园,被试才题对额后,讨彩头的调皮小厮们把宝玉随身携带的荷包扇囊等佩物尽行解去。黛玉误以为自己送给宝玉的荷包也被解了去,非常生气,不由分说就把为宝玉精心做的香囊剪破了。
宝玉也有点儿生气,从红袄襟中取出珍藏在怀荷包扔到黛玉怀中,黛玉难下台阶,又要剪荷包。荷包和手镯手串一样都是定情信物,使小性的黛玉无形中是在“破坏”信物。
不共枕。《增广贤文》中说:百年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同床共枕是夫妻姻缘的代称。在第十九回中,宝玉到黛玉处看视,见黛玉在午休,宝玉怕黛玉饭后即卧引起不适,就与她逗乐解困。宝玉也要歪在床上,见只有一个枕头,便对黛玉说“没有枕头,咱们在一个枕头”。黛玉拒绝了,把自己的枕头给宝玉,又拿了一个自己枕。
从二人的关系来说,自黛玉进荣国府之后,表兄妹“二人之亲密友爱处,亦自较别个不同,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真是言和意顺,略无参商”,宝玉这样亲密的举动也属正常。从常理来说,男女有别,黛玉做得也没毛病。但是从“共床共枕”所蕴含的意思来看,黛玉无意中又一次推拒了“木石前盟”。
拒“麒麟”。在第二十九回中,贾母带众人到清虚观打醮,观里的道人们给宝玉献了一些金呀玉呀的小玩意儿。宝玉挑出一件赤金点翠的麒麟,留给黛玉,黛玉直接说“我不稀罕”。
在《红楼梦》里,史湘云就有一个金麒麟,黛玉也吃过这金麒麟的“醋”。在第三十二回中,就有这么一段描述:
“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缘故。因此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佩,或鲛帕鸾绦,皆因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由此生隙,同史湘云也作出那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
可见,金麒麟也是爱情信物,黛玉却拒绝了接受这信物。
再则,从“金玉良缘”的角度来看,如果黛玉接受了“金麒麟”,岂不是也与宝玉是“金玉良缘”了。只可惜,黛玉又错过了。接下来宝玉再次砸玉,还试图挣脱“金玉良缘”,来成就木石前盟。但是,黛玉又剪了通灵宝玉上的穗子,唯一与通灵宝玉的联系也断了。
不喝碰杯酒。从古到今,我国婚礼程序中都有一个传统仪节:夫妻对饮,就是俗称的“交杯酒”,在古代又称为“合卺” ,“合卺”又引申为结婚的意思。在第六十三回中,宝玉在大观园怡红院开生日夜宴,众钗欢聚一堂。在进行摇签饮酒环节,湘云摇到了一支“令上下二家各饮一杯”的签,恰好黛玉是上家,宝玉是下家,二人需要对饮,但是二人却并未遵守“活动规则”--“宝玉先饮了半杯,瞅人不见,递与芳官,端起来便一扬脖。黛玉只管和人说话,将酒全折在漱盂内了”。这两杯酒,宝玉还喝了半杯,黛玉是点滴未沾。这暗含姻缘的对饮,黛玉也弃了。
其实,屡弃“木石前盟”的举动,并非黛玉之错而是曹公之“意”,因为“木石前盟”本身就是一场以报恩为缘由的还泪之旅,泪尽恩了时便是缘断时,开局时结局已经注定,曹公不忍直白而告,采取了暗示隐含的迂回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