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最大的力量是情感的力量,是内心和精神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有效、恰如其分地施展和运用,会使得文学作品更具备感染力。所谓的感染力,其实就是吸引人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来源,是诗人和作家们发自内心的“真诚”。
“一切文学都是从诗开始的。”对于博尔赫斯的这句话,我们当然不用怀疑它的“真理性”。任何艺术都可以用“诗”来“形容”和称呼,包括诸多自然物。但诗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难以被“定性”,所谓的具有普遍价值和意义的诗歌“标准”更是不可能被任何语言和诗歌力量“确定下来”。我们当前的诗歌呈现出的诗歌审美差异和“判断”,一方面严重缺乏“共性”,“纷繁”“分歧”得“无以名状”“不明所以”,另一方面,当下的诗歌在总体上,远远没有达到它自身应当具备的“气象”和“风度”。直白一点说,诗歌在当下年代的认知和判断的“界线”与“准则”极其模糊,对于诗歌的判断和认知,不论读者还是创作者,还真有一种“相互撕裂”的感觉,即便是当下最优秀的诗人和诗歌批评家,在很多时候,也难以在诗歌及其创作理念、主张上有效地说服对方。对于诗歌阅读和鉴赏,读者和读者之间也有着诸多的“不敢苟同”“大相径庭”甚至“各不相让”“各说各话。”
作为一个“诗歌从业者”,我个人更喜欢的是“兼容”“彼此尊重”,艺术始终是百花齐放的好,也始终是“各不相让”的好。文学艺术的本质,其实就是“非理性的、极致的情感和思维的适度迸发及其蕴含的‘力量’的总和,”当然这句话只是我个人对于诗歌及其“本质”和“能效”的一种认知,并不能代表所有的诗人和阅读诗歌作品的人们的感受。墨西哥诗人佩拉尔塔・帕斯曾说:“诗歌是危险的,因为它体现了人的非理性部分,人的激情,人的欲望,人的梦想。”这句话,可以算作是这一位“异邦”的诗人对我这句话的“呼应”和“验证”。
意大利文艺批评家贝奈戴托・克罗齐说诗歌的本质就是表达。我本人也极为认同这个观点,但在技术层面上,这个“表达”又显得笨拙甚至有些“言不及义”,所有的文学艺术必然包含了“技巧”,这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甚至只可以“被定义”和分析,但根本上无法教授的“心领神会”和“犹如神助”的“非理性的心灵技能”。与之相对的,如果一个诗人和作家仅仅依靠“技术”,那么,他的写作也是可疑的。文学艺术最大的力量是情感的力量,是内心和精神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有效、恰如其分地施展和运用,会使得文学作品更具备感染力。所谓的感染力,其实就是吸引人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的来源,是诗人和作家们发自内心的“真诚”。
“真诚”首先是一个人面对世界的根本态度,也是诗人、作家对于其笔下事物、个人诸般经受和经验,以及内心思想等方面的一个“自我出发点”,而不应当是一种“佯装”和“故作”。《易经・乾卦・文言》说,“修辞立其诚。”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说,“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我本人权且也算是一个“诗人”和编辑,对于诗歌,我更多地看重三个方面:一是语言的“崭新性”,诗歌无疑是一种语言艺术,更重要的是,在时间和时代当中,诗歌的“诗句”也是发展的。一个诗人对于语言的敏感和创新能力,是检验其诗歌创作“层次”或“境界”的一个重要标准。二是情感的深度与表达情感的能力。诗歌可以承载“思想”,但诗歌当中“思想”的大背景是“哲学”,是文化,是精神向度和灵魂的韧度与宽度,单纯的“教化”和“布道”是对诗歌的另一种“损伤”“伤害”,也是对其情感力量的“削弱”。我记得里尔克有一首诗,名叫《村子只剩下一幢屋》,其中一句说,夜晚来临,有仇或者没仇的人们,不得不又睡在一起。其中的情感力量,承袭了一种大的文化和哲学背景,即无论是谁,我们之间有着怎么样的恩怨,白昼之后,整个人类都不得不“睡在黑夜当中”。三是诗歌整体上的创新性。既然文学艺术是发展的,那么,诗歌可能每一次都会走在诸多文体的前面。创新即是一个诗人对整个诗歌的贡献和影响的大与小的问题。
在我们日常受到追捧的多数诗歌作品当中,诸多的读者甚至作者喜欢听取“多数人的意见”,而且特别喜欢被“指定”,比如,某些诗歌得到了某一些专家学者的喜欢,其他人便会不加分辨地整齐跟上,这当然是好事,但相对于不加辩驳地跟从与效仿,在文学阅读与鉴赏方面,更需要的是更多人的一种“自我判断”和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尤其是以当下为基本参照,进行更全面更精细的“研判”和“识见”,而后作出更符合文学之道的精当评论。诗人和文学工作者、爱好者应当更高一筹,甚至更刁钻和“犀利”一些,在文学批评和阅读上,各抒己见甚至“别有洞天”的“不敢苟同”更具有现实意义,对诗歌的创新发展也更有现实的积极的作用。
就像喜欢奇思妙想,尊重更多的神来之笔那样,我相信更多的读者和研究者,最为看重和尊重,甚至希望能够在诗歌中找到的,一定是能够“击中”自己的那些句子,或者一个分行的方式,一个组合奇妙的“创新性的词汇”,诗句中一个“昙花一现”的感觉、经验,以及启发新的想象与思想的诸多“蛛丝马迹”等等。一首诗整体上的“效能”,也往往体现在其中的一些令人惊艳的因素上。布罗茨基说:“作为墓志铭和警句的孩子,诗歌是充满想象的,是通向任何一个可想象之物的捷径。”他还提出:“它(诗歌)就是节约的同义词。因此,人们所要做的,就是对我们的文明进程进行概括,尽管是小规模的。”
我可能更喜欢诗歌当中的“偏差”或者说“出错”的那部分,还有诗歌当中那些出其不意的“奇异表现”。比如,在阅读诗歌的过程中,忽然发现一个和一些“超出常规”甚至“大逆不道”的一个诗句、一个词语,以及意象的颠覆、对庸常和惯常的背离、对既定事物及其规律的“冒犯”等。而特别“规矩”的诗歌,则给人一种乏味之感。长期以来,很多的诗歌是忽视“逻辑”的,甚至有部分诗人认为,诗歌当中不存在逻辑,我以为这是一个极其严重的“误解”,恰恰相反,诗歌的逻辑甚至比小说还要精密与严格。罗兰・巴尔特《写作的零度》中说:“(诗与散文的语言)永远可归结为一种说服性的连续体,它以对话为前提并建立了这样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不是孤单的,字词永远不具备有事物的可怕重复,语言永远是和他人的交遇。”
诗歌应当是一种精密而又宏伟的建构。如果说小说写作犹如建造宫殿和新世界,散文像是站在群山之巅俯瞰万物苍茫与蜿蜒递进,那么,诗歌就像是建塔运动,这个话,诗人于坚好像也有类似的阐述。说诗歌精密,它首先是一个源自个人又融合诸多人类和事物经验的一种艺术建造。首先强调的是宏阔的文化和精神背景。诗人的作品是个体化的,但更重要的是个体承载之中,所能展现的人类整体命运及其文明之综合,是个人对于他者、他物的深切观察和体恤,而后生成的一种“艺术性存在与呈现”,更应当是自身于天地之间、众生之中的“思维尖端”,情感的“含蓄和极致,纯粹、复杂与绝妙”,以及语言和形式上的精确、新颖别异。其次,所有的诗歌应当是云霓一般的“海市蜃楼”或者登天之梯,既连接大地尘埃、万般生灵、人间烟火,又能超脱其外,在人们的情感深处和灵魂的顶端,建造一种绮丽或者恢宏的“精神景观”。
诗歌更应当具备“反刍”与自我更新的能力。诗歌的本质是进化的,而这种“进化”需要的前提,一个是不断有诗歌新人加入,另一个则是诗人自身所具备的不断的自我反省与更新能力。艾略特说:“假如传统或‘世代相传’的意义仅仅是盲目地或一丝不苟地因循前人的风格,那么传统就一无可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格外看重新人的作品,包括散文和小说。他们以自己特有的成长和文化背景,尤其是时代上的“得天独厚”,使得他们的文学创作,从一开始就和前辈们有了很大的区别,而且是进步的、符合文学之大道的。任何一种艺术门类的创作,一旦有了油滑的气息、技术凌驾情感、语言僵化甚至失去“进化”的能力的迹象之后,其诗歌写作必定会重复自己,甚至“回退”。诗歌乃至一切的文学创作,其本质上是不断地触碰“难处”,解决自己的“痼疾”,从而使得自己的艺术创造力始终能够在不断的反省与校正当中,保持一种上升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