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公告如下:
(二)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卫生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四)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本次招聘按《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续聘;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聘用人员留用察看一年,次年考核结果仍达不到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发生《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2.提交材料: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平冠2寸照片2张。
2.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3.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程序。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甚至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