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教育活动中的灵魂,好教师才能教育出好学生,但好教师同样需要好待遇。忽视一个好教师的诉求,给予她不公平的对待,只会让广大的教师队伍寒心。
河南姚老师事件已不是一则陌生的消息,从去年10月29开始,河南焦作的姚老师就开始了她的艰难维权之路:八年评职称,她年年落选,在去年评职称时,积分排名第二的她却被排名倒数第二的老师反超,再一次与职称无缘。四处申诉的她被冠上“人际关系不好”之名,在多次投诉到教育局之后却渺无音讯;标明“投票定生死、投票无依据、投票不唱票、公式不规范”的举报视频被学校要求强制删除。
一转眼,一年过去了,姚老师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被驳回,无奈之下要姚老师投递了行政诉讼监督抗诉申请书,将希望寄托于最后一个法律程序。
在这一年里,姚老师的斗争是否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后续这些不规范的评职称规则是否有所改变?在其他媒体没有报道的地方是否还有与评职称有关的“心酸”?行政诉讼监督抗诉作为最后一个法律程序、最后的希望,又是否能给姚老师带来一丝光明呢。所幸,近期姚老师发布消息称自己的事件迎来了转机,已有相关部门“联系”她,真相即将大白。
在姚老师当时不断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申诉之后,这一纸诉状飘过河南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又落回了姚老师手中,文书上写着:焦作市第十七中学 2020 年高级职称推荐工作,环节齐全,过程公开,推荐结果有效。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教育局均承认“推荐过程中存在公示格式不规范、内容漏字、未公示举报电话等问题”,但却认为“上述问题属轻微程序瑕疵,不影响推荐结果的效力。”
笔者难以理解:有问题、有瑕疵的过程,怎么不会影响结果呢?这样的解释,其公信力又何在?
让人欣慰的是,在2020年的评职称过程中,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评职称方法有了不少进步:虽然他们仍然保留着不符合市教育局规定的民主测评分值(教育局规定民主测评占5分,而该学校将其上调至15分),但在投票依据上,学校增加了老师的述职报告,增强了教师之间的相互理解。
而在投票唱票上,学校开始使用纸质投票方式,并当场唱票,增加过程的公开和透明性;在争议最大的公式规范上,学校重点标出了举报电话、公示期限、单独的评职称人员名单等等。
而这些内容,通通都是姚老师当初去积极呼吁和申诉的。由此看来,姚老师为当地教师评职称的过程公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以一己之力推动了教师评职称程序的完善。
02评职称中存在大量的问题,河南姚老师很有可能被“冤枉”了
虽然姚老师的举报获得了社会的关注,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但在评职称中仍然存在许多“遗留问题”。
第一个就是“师德考核”无根据。姚老师在2021年的职称评选中再一次落选,原因是“师德考核不合格”。校方给的解释是姚老师被罚处分,然而该校两位身背处分的校领导却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了“师德合格”一列。如此差别差别岂不是令人气愤?何况行政人员又有何权利评估老师的“师德”?相关评价的权利又是否要还给学生,还给姚老师的“桃李”们?
第二个就是评职称缺乏定量指标。姚老师在民主测评这一栏中得分相当低,而排名16位的另一位老师却凭借着民主测评成功晋升。那么民主测评的标准是什么?有何指标?如果按照校长所说的“人际关系”去评判,又是否暗示老师根本不需要教育好学生,只需要和其他老师、领导、行政人员“打好关系”即可?
03网友们的力量很强,期待姚老师事件的真相公布
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其他问题:有些老师兢兢业业任职30年,直到退休都没有评上职称;有些中职称老师在一线当班主任,一周课时达到了14甚至16小时,而高职称的老师却一周三、四课时在学校当行政人员“瞎溜达”。
由此看来,评职称并不是姚老师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千千万万个受评估方法不规范、评估过程不透明、评估申诉无门道影响的老师与她一起在战斗。而此次能得到相关部门的联系,也是广大网友们力量的体现,正是有着众多的网友们关注,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否则也只会石沉大海、杳无音信,所以我也十分欣慰,有这么多的人对我们的教育事业有着巨大的关注。
9月24日,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了姚老师的行政监督申请。接下来直到12.24的三个月里,检察院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审查。这是最后一个法律程序,也是姚老师最后的希望。她殷勤地等待着结果、等待着司法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