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愿意到国有企业工作,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按时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学历认证书)。大学本科生为35周岁(1986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者的报名条件、岗位要求进行初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能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本次招聘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本次考试主要通过面试和履历评价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确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履历业绩评价将从毕业院校(20分)、学历学位(15分)、技术职称(15分)、工作经验(5分)、岗位匹配度(45分)五个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赋予相应分值。按照面试成绩占70%、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对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进一步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后,可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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