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积极、服从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男女不限, 22—30周岁之间,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工作形象,身体健康,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1、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州司法局将电话通知,统一安排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试和面试。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薪资30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相关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