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标准·和谐——论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与规范

摘要


指出学位论文在源初意义上是学生能力评价和测量的工具,这在今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表现尤为明显。研究揭示了当前我国专业学位论文多元的形式分布特征,同时说明了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规范建设存在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并提出了多元化与小一统互融、标准化与精细化共生、他律性与自律性整合的管理理念,以推动专业学位论文多元和规范的和谐统一。

作者简介


赵  军,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宜昌443002;

朱梦应,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宜昌443002;

王子琦,三峡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宜昌443002;

方子帆,三峡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宜昌443002。

目前我国有40种硕士专业学位、6种博士专业学位,基本形成了门类相对齐全、覆盖面广泛,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专业学位论文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有其特定的形式与规范。对于这些形式与规范,国家在政策层面还缺乏统一要求,各培养单位一般以“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等方式自行规定。虽然目前关于专业学位论文形式与规范的研究已经为数不少,但我们缺乏的是将专业学位论文形式与规范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这就是说,既要重视专业学位论文的特殊形式,更要重视专业学位论文特殊形式的共性内容。本研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就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与规范进行系统剖析,以期为我国专业学位论文的撰写、评价与管理等提供参考。

一、什么是学位论文?

现代学位制度萌芽于欧洲中世纪。“中世纪大学学位的最初含义是学者进入教师行会的资格证明。”在中世纪早期,由于学士学位制度还没有规范化,获得学士学位一般不需要考试。但后来为了防止不合格的学士混进教师队伍,就逐渐有了正规的考试来甄别学士学位的候选人,考试名目比较繁杂,而且持续的时间也比较长,但考试不要求就某个问题进行笔头测试或者是洋洋洒洒写一篇论文,考试形式是口头的答辩。但博士学位有所不同,在博洛尼亚大学,学生需要参加一场类似典礼的公开考试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博士;候选博士要发表一个演讲,并当众宣读自己所写的关于某个观点的论文,并接受质疑和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正式获得博士学位。这样的论文可能就是现代学位论文的萌芽形式。

如果说中世纪的学位还是一种从业资格,伴随着高等教育的演进,以19世纪德国柏林大学的创办为标志,学位则越来越强调获得者的科研能力,“博士学位逐渐演变为一种单纯学术意义上的水平证明。”博士生教育强调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注重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柏林大学的理念影响深远。1870年6月,英国皇家发展科技和教学委员会首次提出设立科学博士学位,该学位的授予不看考试成绩而看学生的创造能力。伦敦大学率先设立该种学位,并于1880年代中期取消了该学位的考试要求,将“提交一篇独创性的论文”作为获得该学位的条件。受德国影响,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于1896年颁布了新的《高等教育法》,该法要求大学开展科研,并在医、法、理、文等博士生培养中增加科研的内容和关于学位论文的规定。因此,在19世纪中后期,学位论文的制度化基本成型,早期的学位论文也就成为评价和测量学生科研能力的工具。

到了20世纪,伴随世界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学位制度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倾向。一方面,学位的授予科目在分化,从最初的文、法、医、神扩展到哲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各大学科门类;另一方面,学位的授予类型在分化,相对于传统的学术性学位,专业性学位兴起并发展起来。哈佛大学商学院于1908年颁授了美国第一个专业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哈佛大学教育学院于1920年颁授了美国第一个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博士学位。

学位授予科目的多元化,使得学位论文本身的体例和标准也呈现出多元化倾向,以至于Reid等研究者在1978年就指出,传统的学位论文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有研究者甚至基于博士学位论文的研究指出,“学位论文的写作几乎没有普遍公认的准则。大部分科技文体结构是很严谨的,而学位论文却不是。不同学院间、甚至同一学院同一系别的不同教授之间,对学位论文‘正确’写作方式的要求差别也很大。”传统的学位论文的这种变化,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最为明显。因为如果说学术性学位强调学生的学术科研能力的培养,那么专业性学位则注重学生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在此背景下,传统的用于评价和测量毕业生的科研能力的学位论文,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其合法性必然受到挑战。“例如美国培养教育硕士的大学只有大约25%左右要求获得教育硕士学位必须有论文,大部分学校对学位获得者没有学位论文要求,但有科研、实践项目的要求。”

诚如克拉克·克尔所言,“在某种意义上,学位是红绿灯,使学生车流通过高等教育的各个阶段,从学士直到博士学位,各级学位都起着测量与奖励学习成绩的作用,它们影响着录取政策、课程内容以及在大学的学习期限。”所以,从源初意义上看,学位论文是一种评价和测量学生能力的方式。这种特征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就更为明显,国外一些专业学位即便取消了学位论文,但这种取消本质上是对传统的以科研能力为核心的评价和测量方式的取消,必然以新的评价和测量方式所替代。

二、多元——专业学位论文的形式导向

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39种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为依据,对其中关于专业学位论文形式的表述进行内容和词频分析,以揭示其分类标准和分布特征。初步统计显示,39种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合计出现了28种论文形式(不计重复显现的频次,且对表述相近的进行合并,表述模糊的予以剔除),重复出现的频次合计158次。

1.基于内容分析的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分类标准

内容分析法是对各种文本的显性内容进行客观、系统和定量的描述,其基本程序是建立分析类目、评判记录、一致性检验、汇总分析。本研究参照张乐平等学者提出的专业学位论文分类的四个标准,同时考虑到分类的周延性,将专业学位论文分类标准明确为五类,即:研究性质类(如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等)、研究对象类(如政策研究、产品设计等)、研究方法类(如案例研究、调查研究等)、研究结果类(如实施方案、发明专利等)、其他分类(不属于前述分类标准,或不能明确其分类标准的,如研究论文、毕业设计等)。研究邀请了3位研究者,就上述28种、合计显现158频次的论文形式分类标准进行评判记录。为避免对分类标准的理解分歧,并保证评估的客观性,评判前三名评判员就分类标准的具体所指进行了进一步交流。在此基础上,对3名评判员的评判结果进行了一致性检验,关于分类标准的五个表征要素,其一致性检验都在0.9以上。这说明评估结果具有较高信度。最终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的分布结果来看,首先,专业学位论文的分类标准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除研究性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结果四种常用的分类标准外,其他分类的频率达到17.72%,接近五种分类标准的平均频率20%。研究认为,专业学位类型的多样化,是专业学位论文分类标准呈现出多元化倾向的重要因素。其次,在多种分类标准中,基于研究方法的分类标准,其频率达到40.51%,这说明该分类标准,相对于其他分类标准而言,呈现出绝对的优势,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界的认可度已经相当高。

2.基于词频分析的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分布特征

对各专业学位类型对应的论文形式进行统计,形成了专业学位论文形式数对应的专业学位类型数分布表,如表2所示:39类专业学位类型中,有1类专业学位,其论文形式为2种,其余均多于2种,最多的达到了8种;同时,有15类专业学位,其论文形式为3种;13类专业学位,其论文形式为4种,也即三分之二强的专业学位类型,其论文形式数为3~4种。显然,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与学术学位的学位论文,其表现形式存在天壤之别,传统的学术学位的学位论文形式相对单一,而专业学位的论文形式,则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征。

对显现频次为3次及以上的论文形式进行进一步分析,如表3所示:28种论文形式中,显现3次及以上的论文形式合计有17种。对这17种论文形式的词语分析,不难发现,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很多已经脱离传统意义上的学位论文形式和范畴,譬如实施方案、疗效评价等。这意味着专业学位论文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指称,这也进一步突显了学位论文源初作为评价和测量工具的实质所在。其次,17种论文形式中,案例研究、调查研究的显现频次分别为27次、26次,覆盖专业学位类型的比例分别为69.23%、66.67%。这表明超过一半的专业学位类型,均将案例研究和调查研究作为其学位论文基本形式,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呈现出一定的集中度。再次,理论研究的显现频次为12次,覆盖专业学位类型的比例为30.77%。这说明,目前近三分之一的专业学位类型认同或至少并不排斥理论研究。该统计数据也佐证了相关研究,如韩恒指出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应有理论分析,至少需要借用一定的理论框架分析实践中面临的具体工作”。最后,在28种论文形式中,显现频次少于3次的论文形式有11种,这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一些论文形式具有相对特殊性,可能只适合于特殊的专业学位类型,如艺术硕士将学习体会作为学位论文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标准——专业学位论文的体系诉求

作为评价和测量工具的学位论文,其本身也存在着评价和测量的标准和规范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规范,也一直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界高度关注的议题。从当前专业学位的论文体系来看,其标准和规范存在着理想和现实的显著冲突。

1.专业学位论文体系的应然状态

专业学位论文体系与学术学位论文体系有着显著的区别。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就明确指出,“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论文标准和考核办法。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强化应用导向,形式可多种多样。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多种形式,重在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实际上为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和规范的应然性建设提供了原则性意见,促进了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学位管理部门的标准和规范的建设工作。

在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层面,具有代表性的是,2011年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5种学位论文形式,即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项目管理、调研报告,并明确了各种形式的内容要求及评价指标。在学位管理部门层面,具有代表性的是2012年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在沿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形成的5种学位论文形式的基础上,又发布了16个类别的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以及评价指标体系。

无论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文件,还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及学位管理部门的文件,都代表了特定主体对当前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和规范的理想要求。学者张乐平等人通过对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理想模式的研究,从专业学位论文的效力角度,构建了专业学位论文标准体系图(见图1)。该图基本上整合了当前理论界关于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规范的各类意见,揭示了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规范是多元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该标准体系图从理想层面为专业学位论文标准和规范的建设提供了参照。

2.专业学位论文体系的实然状态

与专业学位论文体系的应然状态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前专业学位论文体系的实然状态,并不令人乐观,既存在标准和规范的系统性不够的问题,也存在标准和规范认识差异、落实不力等问题。

虽然国家学位管理部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生培养单位等已经在大力推进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规范建设,但整体来看,标准和规范建设还相对滞后,内容也不够细化,还远远不能与多元化的论文形式形成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具体而言,“相对于多样化的写作形式,专业学位论文缺乏关于写作规范和评审标准的统一和规定。大多数高校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以及答辩与学术型研究生同时进行,统一管理,学生不由自主地以学术型研究生的论文写作模式为参考进行论文写作,难以突出特色。”

与此同时,相关学位管理部门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在研究生教育界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共识,学位管理部门之间、高校之间,对标准和规范的理解也存在差异,而且专业学位论文形式还相对单一,与传统的学术性学位论文区分度不高。譬如,2011年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为解决“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较单一,不利于引导工程硕士面向工程实际问题开展研究的问题”,专门提出了五种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形式;而2016年,有研究者通过对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的文本研究表明,“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自执行以来,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在形式上呈现了逐渐丰富的变化趋势,但幅度并不明显。”再如有研究者对某校的商学院历届专业学位论文的研究发现,“论文形式单一,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专题研究”,在论文评价方面,“专业学位论文的规范与评价标准没有形成共识。”

四、和谐——专业学位论文的管理理念

学位论文的规范化是学位论文写作的基本前提,也是学位论文管理的重要依据。专业学位论文形式愈是多元,其标准建设工作就愈为迫切。针对当前专业学位论文体系的应然与实然的矛盾,有必要坚持多元化与小一统的互融、标准化与精细化的共生、他律性与自律性的整合,以推动专业学位论文多元和规范的和谐统一。

1.多元化与小一统的互融

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多元,甚至同一种学位类型,其论文形式最多都达到8种。面对如此众多的学位论文形式,有必要形成相对统一的规范,要考虑有限的多元化,即实现多元化与小一统的互融。之所以是小一统,因为标准建设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是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的分类标准问题;二是同种学位类型的不同论文形式的规范问题;三是不同学位类型的同种形式学位论文的规范问题。从目前专业学位论文的分类标准来看,基于研究方法的分类标准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其频率达到40.51%。这实际上也是多元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为论文分类标准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启示。而同种学位类型的不同论文形式的规范,本质上属于同一学科范式下的规范,这体现了很强的专业性,是学科共同体的责任范畴。“某一学科论文写作格式上的差异毫无疑问也可以归入学科范式这个大的范畴。换句话说,忽视不同学科著述格式上的差异,也就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学科范式的界限。”不同学位类型的同种形式的学位论文的规范,则脱离了单一学科范式的范畴,可以视为一种单纯形式意义上的写作规范,如撰写格式、编排要求、学术伦理等。因此,要兼顾上述三个问题,就必须在多元与标准之间寻找一个折中点,多元化与小一统的结合,方才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2.标准化与精细化的共生

学位论文形式的有限多元化过程,就是标准化过程。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相应类别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只是关于学位论文形式的原则性说明,其内容不够全面、细致,更没有关于格式、规范,乃至评价标准的详细说明。而相关质性研究又揭示了当前专业学位论文工作中的矛盾——观念上认同多种形式应当并存,操作中又存在不同形式差异难辨:“对于学位论文的标准,大部分受访者表示‘不知道’,‘顶多就是老师会以他的一个标准来评价你的这个论文到底写得怎么样’;部分受访者提及‘学校会发一份论文撰写手册’,其中的格式要求可视为学位论文标准,除此而外,并未有明晰的标准可供参考。”因此,在当前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多元化已经非常明确的背景下,必须加快节奏推进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同时也要做好标准的精细化工作,真正体现出不同专业学位类型,以及不同形式的学位论文之间的异同。值得肯定的是目前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如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专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及其评价形式,这实际上是标准精细化工作的进一步尝试,对于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3.他律性与自律性的整合

基于图1,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体系由法律效力、学术效力、职业效力三部分组成,如果说法律效力和职业效力主要通过他律来发挥作用,那么学术效力则应主要通过自律发挥作用。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规范,尤其是同种学位类型的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规范,本质意义上属于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是“由知识分子所构成的学术共同体,在其知识实践的过程中,就如何进行知识生产及再生产和如何进行传播及交流等具体的学术活动,所达成的一系列具有道德意义的共识”。学术效力的依据是学术规范,这有赖于学术共同体作用的发挥。在这个意义上,专业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应该避免行政干预,只有专业性学会或学术机构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才能真正代表或体现学术共同体的共识,而这种共识的形成,又取决于共同体内部广泛的交流和沟通,取决于共同体内部自觉的规范意识。遗憾的是,目前专业学位论文形式他律有余,自律不足。以翻译硕士专业学位为例,相当一部分高校甚至一些院系领导与指导老师都没有意识到翻译硕士学位论文应该有别于翻译学硕士学位论文,而且目前关于翻译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模式的探讨和交流还不够,即便一些高校制定出了较为合理的翻译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方案,却没有与同行之间进行有效的交流和互动。学术规范的形成,本质上是学术共同体交流互动、共同作用、强化自律的结果。

综上所述,在源初意义上作为评价和测量的工具的学位论文,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领域,其类型和形式趋于多元,甚至已经超越传统的关于论文的定义,而具有了新的形式和内容。当前专业学位论文体系的标准和规范建设还较为滞后,不能适应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多元化发展的需求。整体来看,推动专业学位论文多元和规范的和谐统一,还任重而道远。

选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