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补雀金裘”是晴雯的高光时刻,一向懒惰的她,在病情严重的情况下,以“挣命”的态度,通宵补裘,为的就是宝玉能穿着名贵的雀金裘参加舅舅王子腾的寿宴。
对晴雯的这种行为,作者赋予了一个“勇”字,好勇敢啊,为了宝玉,连命都不要了。舍身为主,很感人,却很没必要,作者赋予的这个“勇”字,并非是对她的赞誉。
孔子说:“仁者必有勇 勇者不必有仁。”晴雯的勇,正是无仁之勇。
晴雯虽美,但缺乏仁爱之心,貌美心不美。
晴雯十岁进贾府,“不记得家乡父母”的她,在此之前一定受过冷眼经历过磨难。通常来说,受过冷眼经历过磨难的的人会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因为自己经历过,所以容易生出同理心,当自己发达了,便会更加同情怜悯还在底层挣扎的人;二是在经历过程中内心变得又冷又硬,一旦自己发达了,便以人上人的姿态,去践踏还在底层挣扎的人。
自从进入贾府,受贾母赏识,然后来到宝玉身边,又凭借一等一的美貌和“风流灵巧”搏得宝玉的欢心,晴雯不但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一跃而为人上人,连宝玉都要让她三分。
成为人上人的晴雯,忘了自己曾经的磨难,也忘了自己依然“身为下贱”,总是不遗余力地打击甚至践踏底层的丫头婆子。
努力争上游的小红凭自己的能力得到王熙凤的赏识,晴雯嘲讽她:“这一遭儿半遭儿的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的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儿上才算得。”
坠儿偷镯,平儿做出了“变个法子打发出去”的处罚决定,晴雯偏要给予凶狠的体罚:“冷不防欠身一把将她(坠儿)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她手上乱戳。”
芳官和干娘吵架,各有各的不对,大家只有劝解平息的份,唯有晴雯拿出当家人的架势:“都撵了出去,不要这些中看不中吃的。”
晴雯有什么资格把人撵出去?冲口而出的话,体现是她的居高临下,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从第八回晴雯正式出场,到第七十七回晴雯“寿夭”,晴雯打击践踏底层的事例不少,对底层的关怀仁爱却一处都没有。
“得志便猖狂”,这句形容孙绍祖的话,同样适用于晴雯。得志之后的她,除了猖狂还是猖狂,人美心不美,对人毫无仁爱之心。
以“挣命”的姿态“病补雀金裘”,晴雯虽勇,却是无仁之勇。
晴雯对别人无仁爱之心,对自己同样无仁爱之心。一个不爱惜自己的人,很难得到别人的爱惜。这一点,在“病补雀金裘”中体现无遗。
在某个红楼探讨群里,有人把晴雯“挣命”补裘和焦大拼命救主相提并论,得出晴雯忠勇为主可歌可泣的结论。
从现象来看,这二者确实很像,都是忠心为主而不惜命,但本质却有云泥之别:焦大救主是大仁大义,当初的宁荣二公是为了百姓的幸福而临危,焦大的行为属于基于仁义的雪中送炭;晴雯补裘是迎合宝玉的奢靡炫耀,其行为属于为助长奢靡而锦上添花。
如果焦大为救主而死,其死重于泰山,堪称烈士;如果晴雯为补裘而死,其死轻于鸿毛,可谓糊涂。
“仁者必有勇 勇者不必有仁。”焦大的勇,是因仁而勇,晴雯的勇,则是无仁之勇。焦大“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是出于仁爱,无法见死不救,哪怕面临凶险也要去做。晴雯为补裘而不顾命,是毫无仁爱的逞强,把可穿可不穿的衣物看得比性命还重。
晴雯对自己不仁,不爱惜自己,宝玉同样对她不仁,不爱惜她。面对晴雯“挣命”补裘的态度,如果宝玉真的爱她怜惜她,完全可以拿出摔玉的强硬态度,把雀金裘摔在地上:“我不穿这劳什子,穿啥不行非得穿它?不过就是舅舅的生日,我不去又能怎的?”
他没有,他表现出的是对补裘的急切:“明儿是正日子,老太太、太太说了,还叫穿这个去呢。”老太太那么宝贝通灵玉,宝玉还不是说摔就摔?何曾顾忌过老太太、太太的感受?
正是宝玉的急切,才使得晴雯“狠命咬牙捱着”,在“头晕眼黑,气喘神虚”的状态下补完了裘。补完之后,宝玉并没有第一时间关注晴雯的病态,反而是看着补好的裘笑了。
晴雯补裘的代价有多大?王太医说:“这汗后失于调养,非同小可。”本该调养的阶段,却用“挣命”的态度去补一件衣服,拿一条命去换宝玉的一日光鲜,晴雯太不爱惜自己,无仁爱之心。这种不要命的行为看起来很勇敢,却是无仁之勇,不但不值得提倡,还该被谴责。
一件衣服再值钱,也没有人命值钱。要不要“挣命”,得看值不值得。如果宝玉临危需要救命,晴雯不惜命去救,才是真正的忠勇,是基于仁义的勇敢。
仁者爱人,是先从爱自己开始的。晴雯不爱惜自己,也无爱人之心,这就导致她得不到别人的爱,包括得不到宝玉的爱。宝玉装模作样写的《芙蓉女儿诔》,也不过是为了彰显自己的文采而作的“一时的顽意”,和写《姽婳词》并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