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问之:史湘云到底是两个叔叔还是一个叔叔

在《红楼梦》中,与林黛玉和薛宝钗二位身世介绍的方式不同,史湘云的身世情况非常零散的分布在众多回目中,显得有些支离破碎,也有些模糊不清。其中,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就是:她到底是有两个叔叔还是只有一个叔叔。

从表面看,史湘云存在有两个叔叔的可能性:即忠靖侯史鼎和保龄侯史鼐。其中,“忠靖侯史鼎”出现多次;而“保龄侯史鼐”只在第49回中出现一次,且“史鼐”这个名字也仅仅见于庚辰本,其它版本皆为“史鼎”。

目前尚不清楚到底是庚辰本把“史鼎”错成或者改成“史鼐”,还是庚辰本以外的本子把“史鼐”改成“史鼎”。

下文是以其它本子把“史鼐”改成“史鼎”为假设的。相反,如果是庚辰本误把或者有意把“史鼎”抄成“史鼐”,这个问题就非常简单了,说明本来就只有“史鼎”一个人,只是作者曾给他取了不同的封爵称号,尚未来得及统筹好。恰如茗烟与焙茗在书中同时并存一样。

由于“保龄侯”与“忠靖侯”这两个封号也明显不一样,所以学界不少人倾向于认为他们是两个人。多数校勘本,采用了庚辰本文字,故而保持了“忠靖侯史鼎”“保龄侯史鼐”并存的局面。这样就给读者造成了史湘云有两个叔叔的印象。

周汝昌先生用索隐的方法研究认为史鼎的名字源自于李煦的长子李鼎,史鼐的名字源自李煦的次子李鼐(李煦被抄家时,李鼐尚不足十岁)。这种看法目前仍有一定影响。

假如说庚辰本以外的本子皆不约而同的把“史鼐”改成“史鼎”(这只是假设,真相未必如此),则说明与近现代的研究者看法存在根本性不同,古人反而有不少人不认同“史鼎”“史鼐”并存的解读。不过,他们却忽略了“保龄侯”与“忠靖侯”的差异。

直到程高本才把“保龄侯”更改为“忠靖侯”,这样第一次在版本上把“忠靖侯史鼎”“保龄侯史鼐”统一为“忠靖侯史鼎”。自然,程高本上史湘云就只有一个叔叔了。但程高本仍然忽略一个问题,就是第四回护官符小注上史家的封爵是“保龄侯”(甲辰本为“保宁侯”),而不是“忠靖侯”。

为什么古人的认知与现代一些研究者的认知出现了根本性的分歧?到底是古人的认知是较为可取,还是现代一些研究者的认知较为可取?本人的看法是古人的认知是更为可取的,现代一些研究者的认知脱离了文学研究应有的思维和轨道,甚至缺乏良好的文学感知力,被索隐的方法或者迷信个别版本的刻板思维带入了歧途。

如果深入地进行文理分析,史湘云有两个叔叔的结论显然是难以成立了的。就跟我们无法认同茗烟与焙茗是贾宝玉两个不同的小厮一样。下面简要进行分析。

一、史鼎与史鼐并存的逻辑问题

在第11回贾敬过生日的时候,忠靖侯的名号第一次登场,出现在送礼人名单上。书中写道:“方才南安郡王、东平郡王、西宁郡王、北静郡王四家王爷,并镇国公牛府等六家,忠靖侯史府等八家,都差人持了名帖送寿礼来。”

第13回,忠靖侯史鼎的夫人到宁国府吊唁秦可卿。“接着,便又听喝道之声,原来是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王夫人、邢夫人、凤姐等刚迎入上房,又见锦乡侯、川宁侯、寿山伯三家祭礼摆在灵前。”针对“忠靖侯史鼎的夫人”,不少版本上都有脂批,如甲戌本上有侧批:“史小姐湘云消息也。”

第25回,在凤姐与宝玉被施巫蛊之术后,书中写道:“接着小史侯家、邢夫人弟兄辈并各亲戚眷属都来瞧看。”这里第一次出现“小史侯”称谓。

第37回,袭人安排人给史湘云送点心和水果,书中说道:“今儿宝二爷要打发人到小侯爷家与史大姑娘送东西去。”这里出现了“小侯爷”称谓。

第49回,贾母接史湘云到贾府定居时,书中写道:“当下安插既定,谁知保龄侯史鼐(注:此处也采用庚辰本文字)又迁委了外省大员,不日要带了家眷去上任。贾母因舍不得湘云,便留下他了,接到家中。”

在上述这些信息中,如果忠靖侯史鼎与保龄侯史鼐是两个不同的人,从文学创作角度来看,犯了一系列的忌讳。

首先,人物的创设没有意义。小说中人物的创设通常都是服务于故事情节的需要,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功能。作者不会无缘无故创设人物,更不会创设没有独特用途的人物。史鼎和史鼐在书中从来没有被同时提及过,更没有同时出现过,完全看不出他们角色分工之必要性以及彼此功能上的不可替代性。

其次,存在交代不清的问题。从创作常理看,如果曹雪芹果真要创造史鼎与史鼐两个不同的人物,正常应该会有清楚的交代,这样读者才不至于迷惑不解,而书中没有任何交代。对此,或许可以理解为:曹雪芹压根没有考虑创作两个不同的人物,如果作者心目中本来就是只有一个人,自然也就没有交代的必要性。

再次,会产生众多的内在不和谐之处。比如说,书中第25回和第37回,分别提到“小史侯”和“小侯爷”。这个“小侯爷”的“小”如何理解?是理解为兄弟关系的“大”和“小”?还是父子关系的“老”和“小”?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后者,如在《水浒传》中,有“老种经略相公”和“小种经略相公”,又如大家经常说的“老布什”和“小布什”。

如果史鼎和史鼐是兄弟两,而且都是侯爷的话,那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书中的“小侯爷”“小史侯”究竟指谁?如果作者心中果然是把史鼎和史鼐作为两个不同的人物的话,想必作者应该不至于如此措辞。

再比如说,给贾敬祝寿的和出席秦可卿葬礼的都只是忠靖侯史鼎,那么,保龄侯史鼐又在哪里,他为什么没有被提及?保龄侯的爵位封号是世袭爵位,这说明保龄侯史鼐在其兄弟中的身份地位正常来说是要高于忠靖侯史鼎的。

那么代表史家出席这两次活动的为什么不是更有代表性的保龄侯史鼐呢?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他们也应该同时出现的,我们看书中贾赦和贾政送礼的情况:第12回,贾瑞去世时,书中写道:“荣国府贾赦赠银二十两,贾政亦是二十两”;第14回,缮国公诰命亡故时,书中交代:“王邢二夫人又去打祭送殡。”

在中国文化中,弟兄们一旦成家立业,通常就是独立的社会关系主体,不能彼此替代,更何况两人都是社会地位显赫的侯爷身份呢!

在第十三回中,当忠靖侯史鼎的夫人出席秦可卿吊唁活动的时候,甲戌侧批道:“史小姐湘云消息也。”可问题是,第49回中却说史湘云是跟保龄侯史鼐生活在一起的。既然要暗示史湘云的消息,直接让保龄侯史鼐的夫人出场岂不是更合适?

最后,第49回以后,史湘云长期居住贾府的基础被动摇。在49回以前,史湘云每次都是来贾府做客,每次居住几天的样子。

第49回以后,史湘云就长期居住在贾府中了,估计应该直到其叔叔回京了。史湘云能长期居住贾府的原因就是她叔叔保龄侯史鼐外迁外省大员,贾母舍不得史湘云,就把史湘云留下了。

从文学创作逻辑看,作者正是为了让史湘云入住大观园,所有不得不让他叔叔外调。如果史湘云是有两个叔叔的话,这个逻辑就无法自洽了,因为虽然保龄侯史鼐外地任职去了,但他还有一个忠靖侯史鼎叔叔在京啊。

从第49回以后,书中丝毫不曾有史湘云回去看望忠靖侯史鼎夫妇的文字,也没看见贾府与史家有任何往来,即便贾母生日那么盛大的场面,也没看见忠靖侯史鼎出席。

我们对比一下林黛玉的身世介绍,为了能让林黛玉长期居住在贾府,第二回特意对她进行了身份设定:“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也就是说作者为了让林黛玉能长期居住在贾府中,将其设定为没有亲叔叔。

可见,曹雪芹的宗族观念还是蛮强的,在他心中,叔叔的地位他人不可替代,这虽是宗法社会的正常观念,但也不排除跟他个人特定的生活经历有关。

总之,如果史湘云有两个叔叔的话,从文学批评角度看,这样的人物设计没有一丝一毫的价值,完全是创作败笔,会矮化《红楼梦》的艺术。而如果我们将其解读为史湘云只有一个叔叔的话,上面所有的问题都自动烟消云散,这样更符合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也才能与《红楼梦》的艺术地位相匹配。

周汝昌先生为代表的部分学者,用索隐的方法研究这个问题,犯了索隐方法常犯的共性毛病:有意忽略研究对象之间众多的不同,仅仅抓住一点点相同的地方,就草率地下结论。因为李煦有两个儿子,一个叫李鼎,一个叫李鼐,所以就认定史湘云一定也是有两个叔叔。

这种推论在逻辑上根本无法验证,作为一种纯粹的猜想,去尝试着探索一下曹雪芹的创作历程是有一点启发意义的。但如果就此作为确切的结论,而完全置文学艺术的规律与方法于不顾,则是本末倒置。文学问题主要还是要用文学思维和文学方法去分析研究。

造成保龄侯史鼐与忠靖侯史鼎并存的原因,无法确切得知。理论上存在多种可能性,不过,本人倾向于从成书角度考虑。

“忠靖侯史鼎”分别出现在第11、13、14回中。这三回在书中都是以秦可卿的故事为主。所以,不排除这三回是“风月宝鉴”中的内容。当曹雪芹把“风月宝鉴”故事整合进《红楼梦》时,在统稿中出现疏忽。《红楼梦》增删五次,所以类似的疏忽非常之多。比如,最典型就是书中茗烟与焙茗两个名字交替出现。

这种矛盾正常应该是增删过程中作者的思路发生了变化而统稿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的。这种失误是可以理解的。

综合第四回护官符小注信息和第49回的“保龄侯史鼐”,本文倾向于“忠靖侯”是早期的创作思路,“保龄侯”是后期的创思思路。程高本将二者统一为“忠靖侯”,若是能统一为“保龄侯”就更完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