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乎者也的古书读多了,便想间歇性地换换口味,轻松轻松。一二三四五,点到谁就读谁。便点中了一部一百年前的中短篇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完之后我觉得更不轻松了,不由感叹:这特么就是极致卑微的爱情了?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著名小说家斯台芬·茨威格的代表作品。讲述的是一个比刘强东还脸盲一万倍的作家,令一个女人从13岁开始痴恋到死的终极病态暗恋的故事。读完小说后我还特地搜索了该小说的花边信息,原来中国早已有人将这部小说改编并翻拍了同名电影,男主由姜文所饰演,自认为姜文的形象与该小说的男主角的形象很违和。从另一个角度看,能被改编、翻拍成电影的小说,大体不会太差。
不可否认,这部小说的笔触极其细腻,那些刻画女人内心世界的词语,仿佛将女人血管中流淌的每一个血红细胞解剖了似的。然而,这位“陌生女人”的信略显啰嗦,好在她于啰嗦中偶尔会蹦出一两句优美的、悲哀的、触动人心的语句,引人悱恻。
就这么部小说,哪怕你不知道作者是何方神圣,一读便能猜出是男人所写,小说通篇充斥着男人们自以为是大肆意淫的况味——作为男人,我深知男人那种天生自以为是、盲目自大的愚蠢心理。
小说的男主角——作家,对痴痴暗恋他的女人脸盲到超级无敌极致的地步。且看女人是如何温柔地在信上控诉他的:“即使到了那个时刻,你还是没有认出我来,你永远、永远、永远都认不出我了。”以正常人的脚指头分析分析:如果男人可以健忘成那样,往往源于两种可能,一是该男人脑袋有坑,二是该男人心术不正。可小说已清楚交代——人家是作家,是风流成性深谙女性心理的聪明作家,所以,不妨细品——这作家男主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诚然,这种不符合常理的存在,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与作家超级脸盲相对应的是,女人的极致暗恋。咱中国老传统讲究“门当户对”,这部小说的男女主角也遭遇着“门当户对”的难题——这种矛盾,又是小说吸引读者的一大因素之一。女主真可谓是把全世界最深情最卑贱的为爱痴狂的女性心理集于一身。换句话说,她是从一开始便立志要爱到死的,哪怕公狗一般的作家男主一见到她就想跟她发生关系,她也欣喜地说:“我愿意!”哪怕三夜情后因为作家枪法太准而搞出人命(女主怀孕了),她也甘愿独自抚养;哪怕卖身也要给孩子最好的,只因为孩子是他的种;哪怕被作家当作妓女,她也独吞侮辱......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一切来自作家的无心或有意的摧残和折磨,女主都能毫无条件地照单全收着。这种跪舔到极致的单恋,很难不打动千千万万的读者吧——这就是文学艺术的魅力。
只是,有魅力的事物却未必值得提倡,甚至应该抵制。但凡稍微有点思维能力、稍微清醒的小伙伴,也只会把这种写在纸上的极致爱情,当做艺术品看待,终究不能当饭吃。愿聪明阳光的少男少女们别被误导。
最后想说,这部小说之所以足够吸引善男信女们,是因为技艺高超且聪明的作者茨威格同志将人生两大鲜活主题完美融合,融合地纯粹,令读者为之落泪,这两大主题便是——爱情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