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学校始建于1978年,原名为南京化工学院无锡分院、常州分院,是一所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创办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正式定名为江苏化工学院。1984年实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联合办学机制,1992年正式成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管理的部属院校,并更名为江苏石油化工学院。2000年起,、以江苏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更名为江苏工业学院。2010年,。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共建常州大学协议。史良法学院前身为1995年开设的法学专业, 2014年学校院系调整,正式成立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史良法学院是以从常州走出去的我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社会活动家史良先生的名字命名的法学院。现任院长为全国政协委员兼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执行主编、《比较法研究》杂志编委会委员、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曹义孙教授。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在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财税法学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科设有法学经济法方向和律师事务方向,在校本科生500多人。
1. 高层次人才需求,请见下表:
需求数 | 条件 |
1 | ① 万人计划”领军人才;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④海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或研究机构的研究员等。 |
1 | ①“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②“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③“长江学者”青年学者;④“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⑤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⑦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
2 | ;②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拥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的人才或优秀博士后研究员;③国内具有正高职称,并具有突出学术成果的人才。 |
2. 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求,请见下表
需求数 | 需求方向 | 备注 |
4 | 法学理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经济法学(财税法学方向)、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民法学等 |
一、年龄要求
1.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达到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或达到副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2.应聘我院教师岗的博士毕业生,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习工作经历要求
1、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
2、应具有讲授专业新课的能力;从海外回来的应具备用外语讲授一门专业课程的能力。
3、须以第一作者在CSSCI(不含扩展版)、SSCI、SCI、EI收录期刊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海外博士毕业生,也可在在国际知名刊物或同级别的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2篇。
法学院办公室 杨老师:0519-86330108
校人事科 唐老师:0519-86330618
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
2018年3月18日
排版:黄 敏
审核: 王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