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本科生学术论文的写作能力,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的所有在籍在校的本科生。
二、论文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正式发表且已刊出的学术论文。
三、工作安排
1.论文统计
本次论文统计工作由各院系人才培养办公室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各院系对在奖励范围内的论文进行审核及统计,同时填写《2015年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统计表》(附件),并于2016年11月9日中午10点前将加盖院系公章的统计表连同电子版上报本科生院(主楼520)。
2.奖励工作
学校对各院系上报论文进行整理,并公布统计结果及奖励方案。
四、其它
1.请各有关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学校将持续开展奖励工作。
2.联系人:刘光宇,电话:8251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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