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前,你到底需要发表多少篇论文?


作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硬性要求之一,到底需要发表多少篇论文,才能参与评审,是高会考生一直关注的问题。


那么,就让我们先来看看2017年部分地区的论文篇数要求。


地区论文数量
吉林国家级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

省级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

市级刊物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

云南论文要求发表2篇及以上
四川论文2篇以上
广西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上海2或3篇
江苏论文2篇


从以上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结论:


1、在这些地区中,吉林省的论文数量要求最高,总计共6篇以上。广西次之,为4篇。

2、其他地区,基本为2篇。上海为2~3篇。


综合这几个地区来看,论文数量通常要求在2~6篇之间,一般情况为2篇。当然,我们同时了解到,各地要求不一,应以当地官方公布要求为准。查看:高级会计师各地论文要求情况汇总!



另外,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的论文要求,可能也有所区别,大家可以留意下。


这里涉及到一个小常识:如何区分正副高级会计师?一起来学习下。


在我国大多省市的人事职称系列中,高级会计师属于副高职称,相当于大学副教授这一级;部分省市,如吉林,广东,江苏,河北,辽宁,浙江,湖南,山东,湖北等省已经开展了正高级会计师的评审工作,人群主要是获得了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财务人员中,如果按本省相关规定获得了正高级会计师,那属于正高职称,即相当于大学里正教授一级。



最后,祝大家都实现心中所想,梦想成真!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