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诗刊》抄袭《诗刊》,他们为何有恃无恐?

诗坛抄袭事件,一直就没有断过,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从各个刊物的表态来看,对抄袭那是深恶痛绝,恨得是咬牙切齿。但是真碰到抄袭的时候,却像突然换了个人一样,蔫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抄袭者似乎有了底气,也就越来越大胆了。这不,去年9月,《诗刊》就发布了一则处理抄袭事件的声明。这则抄袭声明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关键是抄袭者抄袭了《诗刊》的作品,然后又在《诗刊》上发表。

也就是说,是《诗刊》抄袭了《诗刊》。抄袭者刁某某的作品《中年》,发表在《诗刊》2021年7月号上。而他抄袭的作品,竟然是李某某2018年发表在《诗刊》8月号的作品《灯》。这是什么操作?这得有多大的胆量?简直是明目张胆了。

这不,又有人发现《诗刊》抄袭《诗刊》的蹊跷事了。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大学教授熊某某,2012年发表在《诗刊》上的组诗《星辰》,竟然是抄袭诗人凌非1992年发表在《诗刊》上的原创作品。

从1992年到2012年,过了20年,从2012年到2022年,过去了10年。日子是过得真快啊!但抄袭的印迹,是时间无法抹去的。这不,原创作者凌非向《诗刊》提出了维权诉求。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诗刊》却迟迟没有回应。

好不容易等来了一个回应,竟然是“要多几个抄袭者才一起公布”。这个回应有点意思,难道公布一位抄袭者有点小题大做的意思?或者是,《诗刊》心里明白,抄袭者多着呢,等到人数凑多了再公布,免得一遍又一遍地公布抄袭处理,太麻烦。

抄袭是什么?就是偷,或者引用孔乙己的话说,就是窃。《诗刊》抄袭《诗刊》,就相当于是小偷偷了《诗刊》家的东西,然后又卖给了《诗刊》。让人惊奇的是,《诗刊》不但没有发现是自家的东西,反而又花钱当宝贝买了过来。

大家想想看,《诗刊》得有多大的家业?自家有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不仅如此,最后有人告诉《诗刊》,这东西就是偷自你家的。《诗刊》不但不去抓小偷,反而说等小偷多了再一起抓。

《诗刊》这样做,无外乎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家丑不可外扬”,也就是说,这抄袭是“家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再一个原因是,《诗刊》家大业大,不在乎这一点东西。偷了就偷了吧,花冤枉钱了就花了吧,反正我有的是钱。

但是,这样一来的结果,就是抄袭者就更有恃无恐了。反正你《诗刊》不在乎,但“贼”在乎啊。“贼”得手一次,那就成了“著名诗人”,名利双收了。我的作品可上过《诗刊》呢!能够吹一辈子。

因此,诗坛抄袭者怎么也绝不了。不是偷自家的,就是偷别人家的。毕竟,这是一本万利的事啊,甚至是无本生意。诗坛抄袭,根源在哪里?那就是上刊太不容易了。而一旦上刊,立马就不一样了,见效极快。

而这些刊物,也挺马虎,反正看到“中意”的稿件,就录用呗,管他有没有抄袭。所以,诗坛抄袭,虽然人人喊打,但其实压根就没人在打。所谓反抄袭,就是喊喊口号,做个样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