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17 年度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8〕30号)文件精神,2018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2017年度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论文的收集、初审、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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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评论文的时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作大会主题交流并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论文。
二、参评论文的要求
(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试验报告、毕业论文及科普文章、专著等不参加评选。
(二)按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原则,凡符合参评条件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生产科研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三、参评论文申报方式
(一)申报论文应填写《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1),并报送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全英文刊物、论文应提交发表刊物杂志中文译名,参评论文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二)区级学会(协会)参评论文直接报送相关苏州市级学会初评(部分联系名单见附件2)。确实无相应学会的参评论文报送区科协,转送市科协学会部相关学会进行初评。
(三)其它参评论文报至区科协,由区科协汇总初评,集中报至苏州市科协学会部。
四、论文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区各学会(协会)参评的论文于4月10日前报苏州市各学会;各板块和各有关单位收集的参评论文于3月30日前报区科协,区科协将于4月9日前汇总初评后集中报至市科协学会部。
(二)4月30日前市级学会完成初评工作,5月10日前将初评结果汇总后报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初评情况总结。
(三)6月30日前完成专业组评审工作后由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
(四)第三季度,获奖论文在苏州市第十届学术年会上进行表彰。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评选的论文的第一作者在论文撰写、发表期间应是在我区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二)因获奖论文数量有限,每位作者申报参评论文数一般不超过2篇论文参评,每位作者一般只能有一篇论文获奖,证书发给论文发表排在前两名作者(通讯作者一般不在此列)。
(三)同一篇论文只能一处报送,多处报送者,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有关论文申报评选情况可查询苏州市科协网(www.szst.cn)。
联 系 人:区科发局(区科协)科创平台科 陈蓓蕾;
联系电话:85182169;
电子邮箱:332090288@QQ.COM。
附件:
1. 苏州市自然科学(2016-2017)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2. 苏州市自然科学(2016-2017)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学会联系表
3. 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暂行办法
《关于组织2016-2017年度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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