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0人!​兴安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为适应新时代社区发展需要,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厚植党在社区的执政基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科右前旗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科右前旗户籍,或本人父母或配偶中有一方是科右前旗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死亡职工);

6.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至2001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本次招聘工作在科右前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科右前旗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中的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体检与考察环节工作;科右前旗民政局负责聘用环节工作,各环节审核结果报科右前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研判,最终由科右前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方可生效。

(1)《2021年科右前旗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和第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蓝色底版);

(2)父母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户籍与父母不同册的,须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4)科右前旗所属企业退休职工或在岗职工子女,须提供旗社保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证明在科右前旗参保;

(6)应聘人员属于国有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1份。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信用惩戒等处理。

4.笔试提供汉语试卷,须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9.60分及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自拟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如有同岗位聘员出现空缺,将从人才备选库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1)体检在科右前旗人社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由科右前旗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科右前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并报科右前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科右前旗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由科右前旗民政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社区。

按照《科右前旗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科右前旗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管理办法(试行)》的三岗十八级套改工资。

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人员,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参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缴纳一定的社会保险。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此简章招考环节由科右前旗人社局负责解释;聘用环节由科右前旗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