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五不准”来袭,发表论文的小伙伴注意啦!


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学术生态环境,中国科协、、科技部、、、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五不准”具体内容包括:

(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

(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

(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明确指出,“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七部门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加强道德自律,共同遵守“五不准”。认真开展自查,发现存在违反“五不准”的行为要主动申请撤稿,坚决抵制“第三方”学术不端行为。全国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发挥科学共同体作用,做好教育引导,捍卫学术尊严,维护良好学风。


文/李正超 朱鲲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