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学校定于2016年6月28日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27次全体会议,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学位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1.首次答辩时间:6月13日—17日;
2.二次答辩时间:6月20日—21日;
3.学术不端检测时间:6月22日—23日;
4.学位论文成绩上报时间:6月24日。
二、答辩前需上报的材料
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答辩期间内自行安排答辩时间,并于6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1.院(系)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答辩分组成员名单;
2.答辩(含二次答辩)时间、地点的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严格遵守《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等10项规范的通知》(校教字〔2013〕116号)文件要求;
2.答辩期间,各院(系)当天必须将《XXXX届XX学院答辩工作日报表》(首次答辩填附件1、二次答辩填附件2)上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包括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学术不端检测
具体事宜如下:
1.检测范围
经答辩后,检测2016届所有本科生学位论文;
2.检测要求
(1)学生以word文档格式并按照“学院序号-学号-学生姓名”格式命名,向院系提交电子版;
(2)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对论文进行分类,并以“院系序号-班号”命名;
3.检测工作安排
(1)各院系对学士学位论文进行汇总,并对论文进行核实,同时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附件3)以及《XXXX届XX学院学位论文拟定成绩分布统计表》(附件4);
(2)各院系将汇总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一式一份)以及《XXXX届XX学院本科生学位论文拟定成绩分布统计表》(一式一份)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负责组织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反馈相关院系;
(4)各院系根据检测结果,对学位论文成绩进行处理。
五、学位论文成绩上报相关要求
1.本科生学位论文的拟定成绩分布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其中答辩成绩比例分配大致为:优秀不大于15%,良好占35%—40%,中等占25%--30%,其余为及格和不及格;
2.各院(系)务必于6月24日11点前将经处理后的学位论文成绩按五个成绩等级进行统计,并以书面形式(附件5)上报教务处,并加盖院(系)公章;
3.本科生学位论文成绩由教务处审核合格后,院(系)才能在网络上报送成绩。教务处将对院(系)报送的最终成绩进行抽查。
六、毕业学位材料报送安排
经2015年6月24日召开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23次全体会议决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不需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由各院系上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名单,教务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各院系须于2016年6月25日前报送2016届本科毕结业、肄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留级、延期毕业审核学生名单,具体要求和材料报送表格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保证各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责编:王子豪